來源:《人民日報》 發布時間:2012-6-3
4月27日下午,江西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內,南昌市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項目公開開標。從專家庫隨機抽選的7名專家組成的評標委員會,評審產生了中標排序前三位投標者。5月10日,排名第一的福建新大陸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被確認中標。
掛牌3年半來,南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共承接各類項目7000余宗,成交總金額1950億余元,節約資金85億余元,增值資金98億元,不僅為政府機關節約成本增加收入,而且從源頭上有效預防腐敗,取得了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江西省大力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建設,有力地促進了公共資源交易陽光透明、高效安全運行。”江西省委副書記、省紀委書記尚勇說。
“制度+科技” 創新體制
針對長期以來部分省直單位的公共資源沒有進入統一平臺交易的問題,江西省紀委、省監察廳創新管理體制,建立了“省市合一”的南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自2009年1月始,省直單位的土地、工程、國企產權、礦產、政府采購等公共資源交易項目,統一在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開交易。
“這是一次破除部門利益的重大突破。”江西省監察廳廳長汪毓華說。據統計,僅2011年,省直單位有1199個項目進場交易,交易金額達207.42億元。
記者在南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看到,這里設立了“五個區域”:窗口服務區、開標(競價)區、當日評標區、跨天評標區和廉政文化展示區,搭建了“四個平臺”:信息發布平臺、信息查詢平臺、電子(網絡)交易平臺和項目交易全程監控平臺,建立了“四個系統”:評標專家隨機抽取系統、自動語音通知專家系統、網上開標評標系統和窗口服務質量評價系統。中控室的監控畫面,與省市監察部門聯網,可以實時遠程監控。
一位前來參與投標的企業負責人說:“有了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拉關系搞幕后交易不靈了,靠標書說話,我們也不用擔心競爭者搞小動作了。”
“全省統一綜合評標專家庫”和“全省公共資源交易企業信息庫”,是江西開展公共資源陽光交易的重要基礎。目前,庫內專家人數達5744人,入庫企業5399個。江西已實現全省評標專家資源共享,評標專家的抽取、通知、確認全部由系統完成,確保了專家信息的保密和專家使用的規范。
按照“政府主導、管辦分離,集中交易、規范運行,部門監管、行政監察”的基本思路,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建設積極探索創新,建立健全了決策層、監督層和操作層既相互協調又相互制約的管理體制。如南昌市以“一委一辦一中心”為組織架構,成立了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負責決策和組織領導;管委會下設辦公室,負責對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建設和交易活動進行監管和協調;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則負責承接省屬、市屬公共資源交易項目的交易服務。
“先進場,再上網。”除了有形交易市場,江西省還在加快建設橫向貫通各行業、縱向覆蓋省市縣的統一公共資源網上交易平臺,采用以行業為模塊嵌入的方式,已經建成房建、交通、水利工程招投標,產權、林權、國土資源交易以及政府采購、醫藥招標采購等8個平臺。“依靠科技支撐,江西的公共資源網上交易實現了開標、投標、評標、定標、掛牌、競價的全過程網絡化、規范化、公共化。”江西省紀委副書記劉衛平深有感觸地說。
再造流程 陽光透明
清晰的頂層設計之后,關鍵在于交易市場的規范操作。江西各地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一步細化了工作流程和操作程序,對每個交易環節作出明確規定,制定了交易行為管理辦法和監督辦法,落實相關部門監管責任。省紀委常委王仁輝介紹說:“針對圍標串標這一老大難問題,各地采取了取消報名環節、網上下載標書、網上公開答疑、多銀行多賬戶繳納投標保證金、實行資格后審等措施,大大增加了圍標串標的難度,使投標競爭更加充分。”
吉安縣永和贛江大橋計劃總造價3.5億元,是目前當地最大的投資項目。4月30日,該項目在吉安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開招標,18家企業投標,目前正在對預中標企業進行實地考察。對此,大橋建設領導小組組長、吉安縣委書記陳敏的體會是:“‘陽光交易’將公共資源交易由以前的分散轉向集中;交易信息由封閉轉向公開;工程造價由‘后’審轉向‘前’審,實現了公共資源配置方式最優化和效益最大化。”
從根本上說,公共資源陽光交易的公正高效,首先得益于“管辦分離”的交易市場建設原則,即把原隸屬于各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的交易操作機構剝離出來,將人、財、物統一整合到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其次,得益于“行業監管、行政監察、群眾監督、中心見證”的市場監管體系。
延伸覆蓋 應進必進
在構建“省市合一”交易平臺的基礎上,江西省進一步將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建設向下延伸,經過3年多的努力,全省各市、縣都建立了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城區外所有鄉鎮全部建立了公共資源交易站,實現了省市縣鄉四級公共資源陽光交易的全覆蓋。
同時,按照“應進必進”原則,全省使用國有資金的工程建設招投標、政府采購、產權交易、土地出讓、探礦權采礦權采砂權、林權交易,全部進入各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江西省南方林業產權交易所基本建成全省林權交易市場體系,截至目前已開展林地、林木等林權交易1100余宗,成交62萬多畝,成交金額14億多元。
鄉鎮公共資源交易站是農村集體資產、資源陽光交易的統一平臺。江西省規定,鄉鎮凡使用國有和集體資金的招標投標、產權交易、政府采購,以及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三資”項目的交易,必須進入鄉鎮交易站進行交易。
4月18日,南昌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對全縣第一批3個單位共8個地點房產經營權進行了9輪次公開拍賣,起拍價101.43萬元,成交價317.08萬元,增值資金227.35萬元。
去年底,吉水縣醪橋鎮都陂村120畝水面養殖的經營權承包到期,進入鎮公共資源交易站交易,底價每年3萬元,是原先承包價的5倍。最后,醪橋鎮田段鐵礦以每年8萬元的中標價中標。“鄉鎮公共資源交易站的規范建設,實現了農村集體資產資源的陽光交易,改變了以往‘一言堂、一支筆’的現象,改善了基層干群關系,提高了行政效能。”吉水縣紀委書記高金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