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兩會”,新大陸集團總裁王晶代表帶來了一份稅單,700字的篇幅。“我們算了一筆賬,來測算一個科技型中小企業涉及到的稅費。”
賬單上,17%的增值稅25%的企業所得稅等涉及企業的稅種都被羅列出來;同時,還有教育費附加水資源費等名目的“費”。“通常交1元稅,就要交0.5—0.7元的費。”
盤算下來,王晶代表感覺“頭都大了”:“按100萬元營業收入計算,我們的利潤是10萬,但要交近16萬的稅費。”
“賺得少交稅不少”,新大陸的稅單透露出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的艱難。《人民日報》曾經做過調查,“一半利潤繳了稅費”的情況在國內科技型中小企業中不在少數。在一家利潤率只有3%左右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大約58%的利潤繳了稅費”。
在王晶看來,我國現行的稅收制度,大小企業“一視同仁”,按照相同的稅率繳稅,忽略了科技型中小企業本身的特殊性。
與多處壟斷行業且利潤豐厚的大企業相比,這類企業多處于競爭性領域,利潤常常僅占營業收入的3%左右。作為企業家,王晶的感受是:“首先,外部競爭日益白熱化,同行之間為拿下訂單往往不計成本,像華為這樣的大企業甚至可以零利潤拿單,起碼把市場先拿下,科技型中小企業沒有這個實力。另一方面,人力資源等發展成本也越來越大,壓縮著小企業的利潤空間。”于是就出現了“同樣的稅費占各自利潤的比例,大企業要明顯低于中小企業”的情況。
再加上稅制結構不合理,增值稅營業稅等流轉稅占稅收比重超過60%,這種對商品勞務的銷售額和營業收入征稅的征稅方式,往往使中小企業“掙得少繳稅卻不少”,進一步加劇了其稅負。
當然,不少科技型中小企業也享受著國家對高新技術企業的優惠政策,比如,高新優惠稅率和研發費可加計扣除等政策。但讓王晶難以理解的是,高企在獲取款項的同時需扣繳企業所得稅。這其中包括高企開發創新項目獲得的獎金,為提高研發效率引入認證獲得的扶持款,王晶認為,這相當于“政府扶持打了折扣”。
反觀國外,為扶持此類企業的發展,很多國家都采取“特殊對待”的政策。比如近年來,英國政府連續削減公司稅率,將年產出低于30萬英鎊的小企業的公司稅率由24%降低到20%這一歷史最低水平,比大企業低10個百分點;在日本,資本不超過1億日元的中小企業,其法人稅稅率也低于大企業。
實際上,王晶代表反映的問題,已引起國家有關部門的注意。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司司長鄭昕就坦言,在當前的經濟運行情況下,中小企業面臨著“企業稅費比較重”和“原材料上漲和人工成本上升比較快”等困難。
拿著這份賬單,王晶要在“兩會”上呼吁,期待著“國家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松綁"”。